无名女

余思桃/著

2025-04-02

书籍简介

四六是山庄手下的一众刺客中,最特别的那个。别人都以绰号唬人,只有她以编号为名。别人都以冷血处世,只有她以温柔为盾。别人都以杀戮建功,只有她以安家为业。可是乱世中,凭什么安家?凭什么温柔?嗜血刀是山庄下属势力领袖里,最奇葩的那个。别人都有怕死之心,他只有搏命的疯狂。别人都有兄弟之义,他只有噬亲的贪婪。别人都没有青梅竹马的未婚妻,他有。可是他为了争斗离家不回,还有救吗?唐末五代,硝烟四起。战争让百姓变成流民,地方豪强又收买流民投入战争。出身流民的四六,对山庄的态度只有两个词——厌恶、逃离。她记得相依为命的竹马,曾在寒夜里依偎取暖,互相许诺一个遮风避雨的小家。那时他还不嗜血,也不挥刀。嗜血刀自以为不论发生什么,只要握紧手中线,那只叫青梅的风筝就永远逃不脱。没想到四六过往种下的善念,能化作断线的玉剪。终于山庄大火,二人对峙。她成了他功绩的绊脚石,他做了她陋室的断梁刀。只因她是个想要隐于无名的女人。而竹马是个有名的疯子。*反战,群像,文案为主线之一*人名可能中二,但作者不二,欢迎小天使收藏

首章试读

冬月里虽然不见寒风刺骨,但是晌午的阳光也已经冷得稀薄。 混合了寒雀的小声哀叹,光线被年迈秃头的枝丫切成碎片,惨惨淡淡掉在地上,经不住毛靴子踩。 何家两兄弟在小树林子里跑得气喘吁吁,心有余悸地左顾右盼。 “该死的,怎么跑到这里来了。” 这几年年景不好,他俩继承了家里的祖业,撑着渡船在城外湖上劫道,足足饿了小半月,今早才终于遇到个大肥羊。可惜肥羊警惕得很,还没宰就逃了,害得他们从水面一路追到山脚下。 弟弟先忍不住嚷了起来:“哥!算了回去吧!谁知道这儿还有没有扔飞刀的?” 可惜何老大早就馋得急了眼,那样浑身上下穿金戴玉的主儿,再等一个还得多少年啊!不管不顾地拉着弟弟进了村子继续找,还真给他俩找到了。 那肥羊仰躺在一棵老树底下,已经冻得半死不活,湿漉漉地靠着树干。头巾也丢了、靴子也趿拉着,湿头发糊了一脸,只能看见底下一团青白的面色。 离远了看着连嘴和眼都找不见在哪,像是结了冰的水鬼。 好肉不怕没狗叼。兄弟俩就慢了一会儿,水鬼身旁已经蹲着一个年青女人、站着一个半大小子了。 女人穿着一身麻布衣服,头发也用麻布包着,装扮普通。她腰间倒是挂着根十分通透的碧玉横笛,比一般的笛子还要长半尺,但也只将俩强盗的目光吸引了一瞬而已。 实在是站着的那小子太显眼,想不看都难。 丝头巾、缎袍子、硬挺挺的黑靴子,背着手拿着柄嵌满宝石的短匕首,转过身腰间挂了两三块镶金美玉,差点把何老大的眼睛都晃瞎了。 初出茅庐的何老二却眼馋起别的来。这小子看着年纪没比他小多少,不过是脸嫩点而已。那副娇生惯养的样子真叫人嫉妒。 下巴尖颊有肉,面白如敷粉,偏偏又穿了一身浅水红的崭新长袍,用金线绣了团花,白缎做了掐牙,显得脸上那双眼睛像桃花瓣一样,一对黑琉璃珠就从花瓣尖睨着他哥俩。 外面还披一件银鼠皮的长褂子,毛顺水滑。何老二熬夜熬疲了的眼珠子搁上面溜了一圈,都快融化了,简直是从那又软又暖和的毛毛里骨碌碌地滚下来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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